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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活動中心餐廳自103年11月1日起,全校師生用餐請自備餐具

發布日期 : 2014-10-20
通 報 於學生總隊 103年10月16日
主旨:為響應全球環保運動,推行全校師生飲食衛生風氣,有關本校活動中心餐廳用餐注意事項,請 配合辦理。
說明:
一、本校活動中心餐廳自103年度11月1日起,上餐廳用餐請自備餐具(碗、筷及湯匙等)。
二、本餐廳開放時間:
早餐:上午07:00至上午08:30。
午餐:上午11:00至下午13:00。
晚餐:下午17:00至下午19:00。
三、餐廳廠商供膳僅提供餐盤,用餐一律自備個人餐具,外帶者請自備餐盒。。
四、適用對象: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學員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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