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、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」及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規定之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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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:
2025-03-06
教育部就落實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第41條第2項、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」第31條第1項及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」第97條規定之相關說明,相關內容詳如附件。
教育部108年8月22日臺教學(三)字第1080108133號函.pdf
教育部114年1月21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42800272號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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